免费咨询热线: 138******** 137********
特色栏目
· 在线咨询 · 诉讼指南
· 事故处理 · 责任认定
· 伤残鉴定 · 保险理赔
· 损害赔偿 · 交通肇事罪
· 交通法规 · 案例展示
· 法律文书 · 律师团队
联系我们
·东莞交通事故工伤律师网
·网址:http://www.jsybook.com
·联系人:首席律师
·电话:0769-
·咨询热线:
·传真:0769-
·邮箱:
·邮编:523070
·地址:东莞
 
当前位置:首 页  >责任认定  >正文

交通事故等级划分

 日期: 2012/10/14 21:32:21
 轻微事故,一是造成轻伤1-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,非机动车不足200元;
    一般事故,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-2人或轻伤3人以上,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;
    重大事故,一次造成死亡1-2人,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,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。
    特大事故,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

友情链接